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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章 味道真的很棒


  深夜,夜色正浓,花不醉心中记挂着试武,沉睡中,他猛然醒来,三把二把胡乱地穿好衣服,从自己的小房间飞快窜出。

  “天亮了,起床了,懒虫们,太阳晒屁股了。”花不醉扯着嗓子在客厅漫声吼叫。

  “嗖”不知从哪个角落飞来一只臭鞋,正打中他的额头,花不醉灰溜溜,溜回自己小房间,和衣倒回床上。

  深夜,夜色正浓,花不醉再次慢悠悠出现在客厅,“天亮了,起床了,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哦。”

  “嗖,嗖,嗖”三只臭鞋同一时间正中他的脑门,花不醉像中了箭的兔子逃回他的小房间。

  深夜,夜色正浓,花不醉再次晃悠进客厅,他的头上顶着一只铜锅,“天亮了,起床了,早起的虫儿被鸟吃了......”

  “嗖嗖嗖......”一堆臭鞋直砸的铜锅“嗡嗡”炸响……

  花不醉慌忙将铜锅从头顶摘下,“哐啷”扔到地上,怆惶再次逃回小房间。

  “哎呀,娘哎,太可怕了,我咋从来没注意到,嗡嗡的噪音竟然如斯恐怖。

  花不醉久久晃着他嗡嗡回响的脑袋,不知不觉竟倒在床上沉沉睡去,直到被一只大手拎起。

  “给老子快点,洗漱吃饭,现在,马上,快。”

  饭桌上,众人皆是眼神不善地盯着花不醉。

  花不醉浑然不觉,大口扒拉着他的饭菜,忽然他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,“噫,好奇怪,乃们怎么一个个顶着熊猫眼,莫不是昨晚组团去做贼了?”

  镇公所不但在地理上是连云镇的中心,同时也是经济,行政的中心。

  远远望着那连杂草也没有半根,面积不下万丈,气氛萧杀的广场,立刻令人生出一种肃然起敬的感觉。

  连云镇的广场永远是连云镇最热闹的地方之一。

  而广场上最热闹的地方,当然永远都是那三块,边长超过五十丈的方形垒土高台。

  连云镇武风浓厚,民风彪悍,几乎无分男女老幼,都懂得一些拳脚功夫,其中出类拔萃的高手也不在少数。

  武风浓厚所在,以武会友,交流心得,便是必不可少的活动。

  而这三座高台便是他们最好展现能力的地方。

  于是每日里,三座垒土高台上,一条条矫健的身影闪展腾挪,各展英姿。

  不过,从今天起,一连三天,三座高台的主人,却要换成三批不同年龄段的小屁娃。

  按照惯例,最左边高台的主人是一群八至十岁的小屁娃;

  最右边高台的主人则是一群稍大些的屁娃,十一至十三岁之间;

  中间高台的主人已经不能称之为屁娃了,他们是地道的能追着美女流口水的十四至十六岁的小色*狼,和打扮的花枝招展,却又说着讨厌的小美女了。

  十四至十六岁的年龄段,对于从小习武的孩子来说,其对武功的掌握都已具有相当的火候。

  应该说,他们之间的比试还是相当水准的。

  不过要说最吸引大人们眼光的,却不是十四至十六岁的年龄段,而是八至十岁年龄段的小屁娃们。

  小屁娃们的试武或许是少了些精彩,但却永远不缺笑声。

  各种稀奇古怪,洋相百出的笑料层出不穷,因此,小屁娃之间的试武,永远是连云镇欢乐热衷的话题。

  花不醉来到广场的时候,广场上已聚集了许多的身影。

  但花不醉只吸了吸鼻子,就凭着各位英雄好汉身上的臭味,轻而易举地找到了他们。

  五只好汉聚头,立刻,冲着人流最多的地方横冲直撞而去。

  下一刻就像一只鼎沸的油锅里,不小心溅进了一滴水,整个油锅“噼噼啪啪”炸开了花,连串的追逃,惊叫,喝骂,嬉笑,乱成一团。

  但英雄好汉们全然无惧,呼啸而过,冲向下一个人群。

  巳时还有一刻的时候,广场上已是人头攒动。

  突然一阵轻脆的“镗镗镗”锣声响起。

  嬉闹,嘈杂的人群顿时安静了下来,中间的垒土高台上,冒出一排七八个白发白须的老头子。

  然后从这些老头子中又有一个老头站了出来,开始“得巴得巴”地说些什么。

  花不醉朝高台上的老头子狠狠剜了二眼,老头“得巴”的时候,是每年的这一天里,他最不爽的时候。

  但不管花不醉有多不爽,老头还是自顾自的“得巴”。

  更加让花不醉十万分不爽的是,老头如此无聊的“得巴”,竟还能不时的引起阵阵掌声。

  每当这个时候,都会引起花不醉从心底发出的哀叹,“看看,看看,一群盲流,夫子说的真好,没文化真可怕啊。”

  总算挨到这个老头退回去了,但花不醉一点也高兴不起来,根据经验,接下来还将有二个老头轮番“得巴”。

  花不醉无奈之至,突然他似乎感觉到有一道目光正死死盯着他。

  他顺着感觉望了过去,一只穿着花衣裳的小蝴蝶,正恶狠狠地瞪着他,花衣裳的小蝴蝶见花不醉转头望了过来,立刻,除了眼中凶狠之色更甚了几分,还慢慢握紧二只小拳头,对花不醉比划了二下。

  对于这种红果果的挑衅,花不醉自然不可能示弱。

  他先是十分傲骄地一甩头,鼻孔中再加以配合抛出一个哼哼。

  最后立起小指,再翻转朝地点了点,口中淡淡吐出三个字,“切,小样。”

  花衣裳的小蝴蝶气得连连跺脚,花不醉仰天打了个哈欠,懒得再回头多看一眼。

  终于等到老头们全部退场,元节试武正式开启。

  花不醉对于元节试武的规则并不陌生,他从八岁起已连续参加了二届的试武。

  只是在那二届,以他一个没有习过一天武艺的小屁娃,自然只有被其他从小刻苦习武的小屁娃们虐到爆了。

  不过花不醉从来对此不以为然,虐就虐吧,被打倒了,小爷我再爬起来,不还是一条英雄好汉吗?

  不过这一届花不醉换了一个想法,“哇嘎嘎,小兔崽仔们,嘿嘿,哈哈,拿了我的给我还回来,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,小爷要揍得你们满屁股桃花盛开。”

  这种诱人的想法盘旋在他的脑海中,久久不愿退去,但另一个带着强烈警告意味的眼神,还有一个不容违背的声音,更雄踞在他的脑海之中,“一成功力,只守不攻。”

  每每想到这个声音,花不醉心中叫苦,但脑子还不住转动。

  “这么严厉的规定,你还是我亲爹啊?

  唉,老暴君不是说着玩的,要违反了他的话,只怕我的屁股要开花。

  对啊,老暴君这样规定,是怕我打伤那些小屁娃,我只要不打伤那些小屁娃,应该是允许的吧?”

  花不醉自以为找到了解决的办法,禁不住发出一阵嘿嘿的奸笑。

  就在花不醉奸笑的正欢,十足一副白痴相的时候……

  最左边的垒土高台上传下一个声音:一号花不醉对阵四百七十三号花重,二号花小蝶对阵四百七十二号苗壮,三号......

  因为参赛者众多的缘故,每一张高台上都是十组对手同时比试。

  花不醉一脸的疑惑,扭头朝身边的另一位英雄好汉问道:“右护法,刚刚台上那个老头,说我的对手是谁?”

  “一只叫花重的英雄好汉,也就是我。”小胖子花重重重点头说道。

  “三帮主,我是知道的,咱们都是英雄好汉,英雄好汉怎么能窝里斗呢?所以我已经决定了,上台之后,我就认输。”

  右护法花重满脸诚恳,一脸洒脱地对花不醉说道,“嗯,不过在这之前,咱俩也该上台亮一亮英雄好汉的英姿。”

  在一个白胡子老头严厉的目光催促中,花不醉和花重二位英雄好汉,亲密地肩并肩走向高台。

  早等的不耐烦的白胡子老头,在他们一登上高台后,立刻宣布试武开始。

  老头子的声音让花不醉精神一振,他冲花重扬了扬眉毛。

  “右护法,要不咱俩一边亮着英姿,一边走上几个回合,亮瞎贱人们的狗眼如何?”

  “唉,那该有多累啊。走,走,走,咱俩到那边坐一会,吃点东西,不是更有趣吗?”

  花重一翻手,不知从哪里竟掏出二只咸野猪蹄。

  “嗯,这个东西,味道真的很棒,要不要来一只?”

  花不醉和花重亲密地坐在高台一角,四只小脚从高台边自然垂下。

  然后二人便专心地各自啃着猪蹄,还不时交换下美味心得。

  高台的四周一时嘘声四起,连站在遥远的角落,一直注视着这边的花大锤,脑门的四周也不由冒出一层厚厚的黑线。

  直到高台上最后一对对手也分出胜负后,花重笨拙地站起身子。

  “呃,三帮主,我吃的好饱。嗯,他们也都收工了,咱俩也下去吧。”也完花重作势欲跳。

  花不醉扫了一眼已清洁光溜的高台,举起双手,一声怪叫,“好咧,英雄好汉下台去了。”

  随后,单手一撑高台,就往高台下落去。

  花重眼见花不醉往高台下落去,即刻收回作势欲跳的圆嘟嘟小身板,反而猛举起双手,围着高台撒野般地猛跑了起来。

  “哈哈哈,我赢了,那个笨蛋花不醉自己跳下高台啦,我赢啦。”

  花重快活地在台上疯狂奔跑,嘶声怒吼,“我赢了,我赢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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